校相关单位及人员:
为强化学校思政课程教学建设,切实提高我校思政类课程教学质量,充分彰显思政课在立德树人中的关键作用,经学校研究决定,开展思政类课程专项听课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听课时间
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至本学期末结束(具体日期根据学校实际教学安排确定)。督导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听课时间,采用随机“推门听课”方式,不提前告知授课教师。
二、听课人员
学校教学督导组全体成员
三、听课范围
本次听课活动全面覆盖全校所有思政类课程,具体涵盖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《形势与政策》、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》、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》、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》、《思想道德与法治》、《中国近现代史纲要》、《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发展》等课程。
四、听课要求
1、所有听课均不提前通知授课教师,实行“推门听课”;每位教学督导员听课次数不少于3次,且每次需完整听完一个教学过程。
2、督导员深入课堂,仔细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、讲稿、教材等课程教学资料;听课过程中,重点考察教师课堂教学管理是否规范,讲授知识、提出观点是否严谨认真,是否在课堂教学中遵守宪法法律、维护党和国家大政方针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;听课结束后,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客观评价,并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沟通,反馈听课意见与建议,助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、提升教学质量。
3、在教学督导过程中,如发现较为突出的问题,督导员应及时与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及评估中心反馈沟通,确保问题得以及时解决。
4、督导员需针对课堂听课情况形成详细的反馈意见,并及时提交至教学督导管理系统。
教育评估监测中心
2026年3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