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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教师教学水平评估专家评审工作的通知
来源: 发表时间:2025年09月03日 16:17:26 浏览次数:

校各教学单位、参评教师:

现将2025年春季教师教学水平评估专家评审工作安排及要求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安排

(一)时间地点

1.材料提交截止:2025年91917:00前

2.材料接收地点: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教育评估监测中心(行政楼215室)

3.答辩时间地点:通过评估工作另行通知

(二)评审流程

1.材料预审阶段
      专家组对参评教师提交的支撑材料(含《自评表》、科研成果原件/检索证明等)进行书面评审。

2.现场答辩环节

说课展示:6分钟PPT演示,体现教学、教研、科研、创新点与课程特色内容

专家质询:4分钟问答,须围绕教、科研等内容进行针对性应答

3.结果公示
    专家赋分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进行公示。

二、材料要求

1.参评教师应按照《教师理论课程教学评估指标》(附件1)或《教师实践课程教学评估指标》(附件2),以及《教师教学水平评估支撑材料整理须知》(附件3)的要求,准备支撑材料。科研成果需提供原件(SCI、SSCI等论文如无法提供原件,请提供检索证明)。

2.填写《教师教学水平评估自评表》(理论课程适用附件4,实践课程适用附件5),并将自评表置于支撑材料的最上方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答辩要求:说课部分应精炼明了,突出教学重点与特色;回答专家提问时,应条理清晰、准确到位。

2.科研成果认定:科研成果以科研处认定为准,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。附加分成果的计算周期为近五年(即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)。

3.信息关注:请参评教师务必加入QQ群(江水教师教学水平评估群320545719或者江水教师教学水平评估2群1035452989,以便及时获取信息。未尽事宜,请联系我们,联系人:陈实、喻朝朝,联系电话:82085793




教育评估监测中心
2025年93日


附件【附件2 教师实践课程教学评估指标.doc】 附件【附件3 教师教学水平评估支撑材料整理须知.docx】 附件【附件1 教师理论课程教学评估指标.docx】 附件【附件5 教师教学水平评估自评表(实践课程).doc】 附件【附件4 教师教学水平评估自评表(理论课程).doc